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及《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国标委联〔2022〕6号)等有关要求,助力生态建设与修复行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湿地保护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发挥标准在行业发展中的支撑性和引领性作用。根据《广东省湿地保护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公开征集2024年团体标准项目意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范围
参考国家林草局公布的《湿地领域标准体系》,紧密结合我国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对湿地领域标准化工作的需求,重点围绕湿地领域基础通用、资源调查、生态监测、评价评估、保护管理、生态修复以及合理利用等7大方向。
征集要求
(一)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和重复。
(二)提出的标准提案内容应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广泛代表性,鼓励相关单位采取产学研合作形式联合提出申请。
(三)申报单位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申报单位应具备与所申请的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并能够为标准制定提供配套技术、设备、人员支持及经费保障。
(五)提出团体标准项目申请的企事业单位应是广东省湿地保护协会会员。
申报事宜
(一)拟制定团体标准的单位请按要求填报《广东省湿地保护协会团体标准项目意向征集表》(详附件),表头加盖公章并扫描发送至我会邮箱(gwca@gdwetland.org)。
(二)我会将对各标准项目申报意向进行收集、整理,并与意向单位进一步沟通相关标准申报及立项等事宜。
(三)本批团体标准项目意向征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王志豪,020-87035610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338号403室
附件下载
-
《广东省湿地保护协会团体标准项目意向征集表》
-
关于征集2024年团体标准项目意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