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湿地保护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两类,单位会员包括普通单位会员、理事单位会员、副会长单位会员、会长单位会员。各类会员的入会条件及应缴纳会费如下:
一、个人会员入会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
(三)拥护并遵守本会的章程;
(四)关心和支持本会工作,热心湿地保护事业;
(五) 所学专业、从事工作、研究方向与本会业务范围相关:(六)在湿地保护领域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或研究能力。
二、单位会员入会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拥护并遵守本会的章程;
(三)合法设立且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关心和支持本会工作,热心湿地保护事业;
(五)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社会团体等;
(六)从事湿地保护相关领域的科研、教学、设计、施工、生产、管理等工作,在湿地保护及其相关具有一定工作业绩和行业影响力。
三、会费标准
(一)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200元。
(二)单位会员缴费标准:
1.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0元;
2.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0元;
3.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6000元;
4.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个人会员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
(三)拥护并遵守本会的章程;
(四)关心和支持本会工作,热心湿地保护事业;
(五)所学专业、从事工作、研究方向与本会业务范围相关;
(六)在湿地保护领域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或研究能力。
单位会员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拥护并遵守本会的章程;
(三)合法设立且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关心和支持本会工作,热心湿地保护事业;
(五)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社会团体等;
(六)从事湿地保护相关领域的科研、教学、设计、施工、生产、管理等工作,在湿地保护及其相关具有一定工作业绩和行业影响力